学校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及资助力度
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项目分两类:
(一)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学、心理学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2008年度拟立项40个左右,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3万元;
(二)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地方基础教育科研机构和高职高专学校。2008年度拟立项80个左右。
二、 申报资格及注意事项
1. 青年项目的申报者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2. 凡未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及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一律不得申报,也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申报。
3. 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
4. 申请者须按课题申报范围设计具体申报课题。所申报课题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和民族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
5. 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三、 项目申报材料审查及受理
1. 形式审查:9月15-16日为形式审查受理时间,请拟申报项目的教师将申报表的电子版发送至jgao@stu.edu.cn,由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
2. 正式材料受理:形式审查后,请申请人于9月18日前将填写好的《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学心理学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交至科研处,同时将修改后的电子版发送至jgao@stu.edu.cn
联系人:高见
联系电话:82902563
附件: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学心理学项目申请评审书.doc